放射性废物
在核聚变反应堆中,DT 反应产生的 14.1 MeV 中子使结构材料活化,但具有与核裂变反应堆根本不同的废物特性。
与核裂变反应堆的本质区别
Section titled “与核裂变反应堆的本质区别”在核裂变反应堆中,铀的核裂变产生长寿命的锕系元素(钚、镅等)。这些元素半衰期长达数万年,需要深地质处置和数万年以上的管理。
在核聚变反应堆中不发生核裂变反应,因此不产生锕系元素。燃料的重氢和氚是原子序数 1 的轻元素,结构材料也由铁、钨等比铀轻的元素构成,因此超铀元素的生成在物理学上是不可能的。
放射性废物全部起因于中子辐照引起的结构材料活化,归类为低水平废物。通过使用低活化材料,约 100 年的冷却后衰减到天然铀矿石水平。
14 MeV 中子与材料中的原子核相互作用,通过核嬗变产生放射性核种。主要相互作用是弹性散射、非弹性散射、核反应。
位移损伤(dpa)引起材料特性劣化,产生辐照脆化和肿胀。核聚变反应堆的结构材料在运行期间承受 150-200 dpa 的损伤。
主要活化核种有 Fe-55(半衰期 2.7 年)、Mn-54(312 天)、Co-60(5.27 年),都具有比较短的半衰期。生成长寿俞核种的 Nb、Mo、Ni、Co 被排除在低活化材料之外。
低活化铁素体钢(RAFM 钢)是核聚变反应堆结构材料的第一候选。代表性材料有日本的 F82H 和欧洲的 EUROFER97,用钨置换钼,严格管理杂质。100 年冷却后的放射能控制在传统 316SS 的 1/100。
在使用温度要求更高的情况下,ODS 钢(氧化物弥散强化钢)是候选,在要求极低活化的情况下,钒合金和 SiC/SiC 复合材料是候选。
废物管理和处置
Section titled “废物管理和处置”核聚变反应堆废物可以通过浅地处置应对,不需要深地质处置。通过设置适当的冷却期间,大部分可以降到清除标准以下或可再利用。
1 GWe 核聚变发电厂 40 年运行后的废物量估计约 10,000 吨,100 年冷却后 70% 以上可清除或再利用。处置费用估计约为核裂变反应堆的 1/5。
ITER 已经制定了退役计划,预计从运行结束约 20 年内完成场地修复。